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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督徒能够只爱不恨吗? 不能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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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基督徒能够只爱不恨吗?不能! “上帝就是爱”、“基督教就是爱的宗教”,这么说大体上没错,但很不完整,以致有人以为基督教徒必须只能爱而不能恨,这就犯下了思维上的大错。错在哪里?错在以为爱与恨是可以割裂的,而不晓得爱与恨其实是一体之两面。 中国古哲人很早就了解到事物的两面性,因此产生出了阴与阳的说法,曰:一阴一阳之谓道。认为万事万物皆包含着阴阳,两者不可割裂,阴阳惟有互相依存才能使事物存在。这也是《易经》和老子的《道德经》里所揭示的道理。 根据这个道理,世间没有无恨的爱,也没有无爱的恨,随便举例就能说明:如果你喜欢洁净,那么你就一定憎恶污秽,你不能做到只喜欢洁净,却不憎恶污秽。如果有人说,他只喜欢洁净,却不会不憎恶污秽,那我们一定觉得这个人的脑袋出了短路。再举一例,如果有人热爱民主,那他就必定憎恨极权,不可能又爱民主又爱极权。爱与恨(包括其它事物)的关系正是如此。正所谓:有无相生,爱恨相随。 斯宾诺莎在他的《伦理学》里有句名言:“ 爱完全征服了恨,所以爱恨总相随。也正因此,有恨伴随的爱才比无恨的爱更伟大。 ”这几句话里有对有错,前提说爱恨相随是对的,但后面结论认为有恨伴随的爱比无恨的爱更伟大,却是错了,因为如上文所述,世间没有无恨的爱。 中国人有句俗语,叫做“爱之欲其生,恨之欲其死。”并要人“爱憎(恨)分明”,这正是整部《圣经》所透露出来的上帝对我们的爱的信息,上帝爱我们,并要我们远离邪恶,行使祂所喜爱的公义。《诗篇》119:15说:“ 心怀二意的人为我所恨;但你的律法为我所爱。 ”“心怀二意”指的就是不一心信靠神,拜偶像的人,这样的人为上帝所憎恶,但遵循上帝律法(指的是各种必然规律)的人,却为上帝所爱。 上帝的爱与恨清清楚楚显示在“摩西十诫”上:“不可崇拜偶像”。《出埃及记》20:5-6说:“ 我耶和华你的神是忌邪的神,恨我的,我必追讨他的罪,自父及子、直到三四代。爱我、守我诫命的,我必向他们发慈爱、直到千代。 ”因为上帝有爱有恨,所以我们才能知道什么是对、什么是错;以及什么是善、什么是恶,才能趋福避祸。也就是说,我们必须爱上帝之所爱,恨上帝之所恨,因为这一切是祸福之所由。 我相信有些基督徒会说,你说的是旧约的律法时代,耶稣诞生后的新约恩典时代就没有“上帝之恨”了。真的是如此吗?上帝的爱恨就只能短暂地存在于旧约那个时代了吗?耶稣...

信仰与宗教是什么关系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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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“基督教不是宗教,而是信仰!” 这是一些基督教传道人发出的言论。本来宗教领域的观点就不是一个值得争辩的课题,不过,当这个说法变成主流并且起着极大影响的时候,笔者觉得还是有必要予以关注并作出辩驳。 关于基督教是不是宗教的问题笔者以前曾经写过一篇文章《基督教不是宗教?白马非马了!》论证了认为基督教不是宗教这个观点的逻辑谬误所在,有心的读者可以去找来看,这里就略过不提。现在让我们关注信仰与宗教这两者之间究竟是什么关系的问题。 先谈信仰。在中文里,“信仰”可以是动词,例如:我信仰基督教;也可以当作名词,例如:基督教是我的信仰。“信仰”一词最早来自唐《华严经》: “ 不作逼恼众生物,但说利益世间事,咒术药草等众论,如是所有皆能说。一切仙人殊胜行,人天等类同 信仰 ,如是难行苦行法,菩萨随应悉能作。“   ”信仰“一词后来词义扩大,变成包括宗教类之外的事理。 “信仰”一词的内涵包含了两种真理知识:内在真理 ( Intentional Truth ) 及外在真理( Extensional Truth )。内在真理包括宗教、艺术文学等领域的知识;外在真理则包含各种大中小学府里在传授的知识。(详细说明请参见〈内在真理是如何验证的?〉一文) 也就是说,信仰是包括了各种领域的理论和各种主义的一个集合,当然也包括神秘主义。广义来说,信仰还包括了形而上的理论和形而下的道器,例如:他的信仰是拜金主义;或:追求钱财是他的信仰。可以说,信仰其实只是一种强烈的信念,不管这个信念是否有实据,它只是一个中性词。 再看宗教。“宗教”的词性是名词,不能当作动词用,一般上,它可以与“信仰”搭配使用。比如说:信仰基督教; 或基督教信仰。“宗”与“教”两字合缀起来作为一种信仰的意义最早出现在佛经里。见   《景德传灯录》 : " 佛灭度后,委付迦叶,展转相承一人者。 此亦盖论当代为 宗教 主,如土无二王,非得度者唯尔数也。 “后来”宗教“一词的词义逐渐扩大,内涵开始包含来自各种不同地方的宗教。 从上面的论述可知,信仰的内容包含了宗教以及宗教之外的各种理论和主义,也包括无神论主义;但宗教却并不如此,宗教就只局限在宗教本身这个小集合,而不包含信仰这个大集合。如图所示:              ...